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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
當前國際疫情持續蔓延,世界經濟嚴重衰退,我國外貿外資面臨復雜嚴峻形勢。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加強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穩住外貿主體,穩住產業鏈供應鏈,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更好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積極保障出運前訂單被取消的風險。2020年底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根據外貿企業申請,可合理變更短期險支付期限或延長付款寬限期、報損期限等。(財政部、商務部、銀保監會、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復制或擴大“信保+擔保”的融資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參與風險分擔,對出口信用保險賠付額以外的貸款本金進行一定比例的擔保,商業銀行在“信保+擔保”條件下,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各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商務部、銀保監會、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以多種方式為外貿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參與外貿領域融資風險分擔,支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外貿企業融資支持。(各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銀行機構結合內部風險管理要求,與資質較好的外貿類服務平臺進行合作,獲取貿易相關信息和資信評估服務,優化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更好服務外貿企業。(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部、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擴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出口信貸投放。更好發揮金融支持作用,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信貸投放,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各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進出口銀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貿易新業態發展。盡快推動在有條件的地方新增一批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力爭將全國試點總量擴大至30個左右,帶動中小微企業出口。(商務部牽頭,各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外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充分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等現有渠道,支持跨境電商平臺、跨境物流發展和海外倉建設等。鼓勵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積極支持海外倉建設。(商務部牽頭,財政部、銀保監會、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落實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退稅管理辦法,不斷優化退稅服務,持續加快退稅進度。加大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信用培育力度,使更多符合認證標準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成為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引導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當地實際,通過基金等方式,支持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培育一批東部與中西部、東北地區共建的加工貿易產業園區。借助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平臺,完善產業轉移對接機制。鼓勵中西部、東北地區發揮優勢,承接勞動密集型外貿產業。(各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企業支持力度。對紡織品、服裝、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石材、農產品、消費電子類產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企業,在落實減稅降費、出口信貸、出口信保、穩崗就業、用電用水等各項普惠性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各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保監會、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助力大型骨干外貿企業破解難題。研究確定大型骨干外貿企業名單,梳理大型骨干外貿企業及其核心配套企業需求,建立問題批辦制度,推動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矛盾問題,在進出口各環節予以支持,“一企一策”做好服務。研究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大型骨干外貿企業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的支持措施。(商務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拓展對外貿易線上渠道。推進“線上一國一展”,支持和鼓勵有能力、有意愿的地方政府、重點行業協會舉辦線上展會。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在規定范圍內,支持中小外貿企業開拓市場,參加線上線下展會。發揮好國內商協會、駐外機構、海外中資企業協會作用,積極對接國外商協會,幫助出口企業對接更多海外買家。(各地方人民政府,外交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